首页 > 行业资讯 > 技术文章技术文章
植物检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来源:http://www.zhibao17.com/ 更新时间:2013-01-10 阅览4805次

      近几年,即使是国家的工业迅速发展,占国民生产总值的很大部分,不过农业在国家中占有的地位依然不减,颁布很多政策扶持农业发展,并且进行农业生产相关技术的研究探讨和推广,尤其是在植物保护方面,不仅仅一些检疫工具,诸如检疫工具箱被广泛的应用,而且相关的检疫流程和制度以及解决办法被流程化,下面我们一起看下相关的内容。
(一)遇到的问题
1、制种和调种不严格执行检疫要求程序
①有些制种单位不经植物检疫机构同意,自行确定制种生产基地,在落实并安排好制种生产后,才向植物检疫机构进行检疫申报,导致植物检疫部门无法在播种前查验调入亲本检疫证书或开展复检工作,甚至有些制种单位在确定制种生产基地后也不申报,逃避植物检疫部门的检查。
②对于从县境外调入的繁育亲本或种子,不征求省植物检疫机构或其授权的地(市)、县(区)植物检疫机构意见,在未取得检疫要求书的情况下,擅自从省内外调入繁育亲本或种子,而且也未经调出地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开具检疫证书,逃避植物检疫部门的检疫,给植物检疫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③有些种子繁育单位为了对自己繁育的品种保密,不如实向植物检疫机构申报制种组合,亲本来源和亲本名称,有的还以一个有检疫证书的亲本种子冒充多个不同来源亲本蒙混过关,逃避检疫。
④在通过火车调往外地的种子调运中,种子繁育单位常以开有少量种子的检疫证书调走大量的繁育种子,以逃避检疫部门的检疫。
2、市场及有关场所的植物检疫工作势在必行
①国家明令禁止从国外某些国家进口某些植物产品,以防植物检疫对象传入我国,但海关走私、贩私现象却时有发生,逃避海关检疫(如前不久在北京洋水果市场上发现的地中海实蝇)。这就给脆弱的国内市场检疫埋下祸根。河北省又环邻京、津,更应高度警觉,尽快建立完善有效的市场及有场所的检疫监控体系。
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运日益频繁,多次流通,货物混装,弄虚作假,违章调运等时有发生,使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产地不清,无法核实是否来自疫区,即使来自非疫区的植物产品在多次调运、中间仓贮中也可能感染新的疫情。因此,植物产品传播疫情的可能性很大。加之现在道路四通八达,交通运输极其便利,继而使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漏检、逃检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市场及有关交通要道的植物检疫检查站的建立势在必行。
3、《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宣传力度不够,规费征收不足制约着检疫工作的开展
①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植物检疫工作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植物检疫就是为了收费,因而逃避甚至拒绝检疫。对植物检疫对象及其分布一知半解;对其传入本地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缺乏认识;不能将植物检疫与自身事业的发展辩证地统一起来,自我保护意识差。
②植物检疫是国家公益性事业,但在过去的各级机构改革中也出现过“减粮,断奶”的浪潮,致使目前有些基层植物检疫机构工资拖欠严重,三险不交,基层检疫队伍不稳,或频繁调换工作岗位,或人在岗而心不在岗,从而造成检疫员业务不熟,加之规费征收不足、经费短缺等制约着植物
检疫工作的开展。
(二)解决的思路
1、堵塞制种、调种中不严格执行检疫要求程序的漏洞
①对于制种和调种中不经植物检疫机构同意擅自调入的繁育亲本和种子进行查封处罚,直至补证复检合格后方可启封,严格把好调入繁育种子检疫证书的查验关。
②对未如实申报制种组合的繁育单位不发给产地检疫合格证,不签发调运检疫证书并处罚,查清情况并检疫合格后,再签发调运证书。
③全面实行种子产地检疫标签证明编号制度。植物检疫机构要和种子管理部门密切配合,要求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在种子合格证标签上标明由检疫机构按照不同省、地(市)、县(区)和繁育单位,品种(系)编制的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要把有无编号,编号是否真实,作为检验种子是否合格的重要内容。
④对不同作物,在不同生育期认真开展植物的产地检疫,并建立产地检疫档案,合格后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并派专人进行种子火运检查。认真做好种子抽样调运检疫,根据检疫检测结果办理检疫签证手续。
2、实施植物检疫登记制度,缩小检疫盲区
①将全县的种子、苗木及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按业务类别分为种子、花卉、盆景、果菜、中药材、食用菌、粮油、饲料及加工产品、其他类别等等分别归档登记,并做好情况摸底调查或勘验纪录工作。
②将站内检疫人员分组对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做定期及不定期的现场检疫或抽样检疫检验,合格后发放定期市场检疫合格证。对发现的疫情进行处理,并建立检疫相对人检疫档案。
③对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分产地和调运两类检疫征收规费。对本地产的按产地检疫收费标准计算。对外地调入的按调运检疫收费标准计算。这样既解决了漏检、逃检现象和检疫对象内治外杜问题,又提高了植物检疫保护面,缩小了检疫育区。同时由于经费增加,也促进了植物检疫工作的全面开展。
3、加大植物检疫法规、规章等的学习和宣传力度,推动检疫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①植物检疫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培训学习。学习植物检疫法规、规章和检疫新技术。熟练准确地掌握植物检疫行政执法程序及其技术规范,提高植物检疫执法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植物检疫队伍是搞好植物检疫工作的根本保证。
②对繁种、调种及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管理相对人,每年要定期举办植物检疫法规知识培训班,宣传《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内容,说明植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他们配合植物检疫工作的自觉性。
③为满足迅速发展的国内植物检疫工作的需要,实现检疫工作与国际接轨,希望各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检疫人员业务培训,深化培训改革,优化检疫员队伍,建立全省专职检疫人才资源库和区域性检疫中心实验室,培养一批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同时还应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奖励机制,力争全省一盘棋,稳定基层检疫人员队伍,从而推动植物检疫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2022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71-86056609 86059660 88971438  全国售后服务专线:400-672-1817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中国(杭州)智慧信息产业园3号楼11-13楼  安全联盟

免费咨询

  • 在线客服: QQ
  • 南:13388425012
  • 微信客服
  • 北:15325881717
  • 微信客服
备案号:浙ICP备09083614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14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