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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科技推广费用分配不合理

来源:http://www.zhibao17.com 更新时间:2013-05-10 阅览2987次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及政府财力的增强,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经费总量也大幅度提高。县、乡农技中心(站)作为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农民生产实践的中间人、传播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基层农技推广单位人员经费基本实现了财政全额供给,改变了以往以“项目养人”的做法,农业科技项目经费有了“财尽其用”的前提条件。因此,管好、用好有限的科技推广经费是确保科技兴农在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也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㈠挤占、挪用现象极为严重 由于农业推广对一个县、一个乡来说是一个很难考核的软指标,因此往往不被领导重视,有限的项目经费拨到单位账户,由于没有实行专户管理,哪里紧就用到哪里,项目实施与经费相脱节,靠专项经费填补公用经费不足已成普遍现象,再加上农业科技项目时效性特别强,过季节就无法实施,在许多地方项目只是为上级部门验收准备点数据、写点证明材料。

  ㈡管理制度不完善, 考核方法不科学

  在我国,农业推广项目经费长期以来一直是层层向科技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可行性报告,待科技部门立项后再给项目单位拨款。由于缺乏一整套适合于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管理、考核体系,造成不少项目立项盲目、资金不均,基层农业推广人员做个试验、示范都无经费保证,工作无法开展;许多乡站由于缺少项目经费几乎处于瘫痪状态。从科技部门统计看,每年鉴定的项目很多,水平也在逐年提高。而从农民看,贴近农业生产第一线、能在田间解决实际问题的项目太少。作为基层农业推广项目,应从农民的角度来考核项目的成效,而不仅仅是评奖。

  ㈢基层科技推广项目资金少, 成效不高

  目前县乡农技推广项目经费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本级财政或上级部门立项并通过预算拨付的项目经费;二是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协作项目经费。从经费结构看,大多还是上级部门的协作项目,在县级部门预算中所列的农技推广项目只有几十万元,再分解到每个乡、具体项目就更少,致使资金使用效益低,许多很具特色的生产技术难以在农村大田得以推广,形成农业科研推广的“瓶颈”.

  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经费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㈠改变拨款方式, 实行报账制

  随着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施及“乡财县管乡用制度”的逐步推开,为科技推广资金的专户管理提供了可能。实施报账制就是将所有本级财政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科技推广经费由县财政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报账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项目计划要求、不符合资金使用规定、违反拨款程序、违反财务制度以及报账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账;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跟综问效、审核验收等。实施报账制有利于资金拨付由散到专,规范资金管理体制,改变过去科技主管部门既管理项目又管金的现状,可有效遏制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真正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对项目。

  ㈡制定科学可行的项目立项与效益评价制度

  要确立由农民、农村的内部需求决定基层科技项目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向的制度,实行“项目资金花钱百姓批”,使科技项目重心下移,真正实施一些能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困难与能造福一方的好项目。积极探索科技推广项目的效益评价体系,从利益导向上引导科技推广资金流向“三农”,从政策上为科技人员提供较为宽松的环境,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更多的实用项目深入农村、引导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㈢完善项目责任人制度

  对县、乡农技部门每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相当繁重,如果不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就会造成人人管项目而人人又不管项目,挂名的多而具体搞项目的少的局面,无法保证项目的质量。只有积极推行科技项目责任人和责任反馈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相关人员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还应探求各种奖惩办法,使项目资金的多少与项目实施的好坏、项目责任人的利益直接挂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㈣积极探索科技推广项目资金与其他支农资金整合, 发挥倍数效应

  对广大农村来说,仅仅靠县、乡农技部门的一点科技推广资金,对解决诸多生产问题还远远不够,只有与其它支农资金整合,才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才能进一步提高科技项目的规模效益、辐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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