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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来源:www.zhibao17.com 更新时间:2012-12-03 阅览2741次


      这次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思路、推动工作,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重要作用,提升农业产业化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势头好、贡献大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产物,是继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之后的又一次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支持和推动农业产业化,使农业产业化从产生到发展到提升始终保持强大活力、呈现快速推进势头。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产业化与我国农业农村经济一道进入了发展“黄金期”。中央明确提出“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不断加大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各级各部门不断完善扶持政策,积极推动组织模式创新,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这十年,是国家对农业产业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的十年,是农业产业化得到快速发展的十年,是农业产业化带农惠农效果日益显现、影响力日益提升的十年。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为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

       ——经营组织实力不断壮大,有力促进了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以龙头企业为主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快速发展,优化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注入了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成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的重要主体,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挥了重要支持促进作用。到2011年底,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28.4万个,辐射带动全国40%的农户;龙头企业11.1万家,销售收入达5.7万亿元,所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

      ——产业链条不断完善,有力促进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发育和构建。龙头企业不断强化上游原料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拓展包装储藏、物流配送等下游环节,打造完整产业链条,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有力提升了农业的产业素质。到2011年底,流通型龙头企业市场交易额超过2万亿元,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原料采购值之比超过2∶1。

      ——辐射带动能力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采取保护价和加价收购农产品、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方式,组织农户生产,吸纳农民就业,并为基地农户提供生产性服务,不断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实现企业与农民共享产业化发展成果。现在,采用合作、股份合作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的产业化经营组织明显增加,到2011年底已占总数的38.2%;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达1.1亿户,农户加入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2477元。

      ——创新活力不断增强,有力促进了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水平的提高。龙头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积极开发新品种,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为农业科技进步提供了物质保障和基础条件,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有效平台。“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共投入科研经费772亿元,年均增长18.7%。到2011年底,90%以上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建立了研发中心,60%的企业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认定或奖励。

      ——龙头企业集群不断成长,有力促进了区域优势产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各地从实际出发,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区集聚,涌现出一批主导产业突出、规模效应明显、组织化程度较高的龙头企业集群,不仅发展农产品加工,而且带动发展储藏、包装、运输等配套产业,培育了县域经济增长点。

      2011年,农业部认定了第一批76个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基本涵盖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和“菜篮子”产品,聚集了规模以上龙头企业4000多家,辐射带动1680万农户,吸纳就业137万人,为县域经济发展培育了重要支柱。

      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已成为对接分散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的重要途径,成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重要依靠,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重要力量,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突出亮点,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20多年的探索与发展积累了许多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完善联结机制,坚持把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核心目标;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环节;遵循市场规律,坚持把分类指导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工作准则;加强部门协作,坚持把完善扶持政策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保障措施。

      在看到发展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龙头企业整体实力还不强,创新能力不足,利益联结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成本大幅增加,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我们要认真研究当前影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

      党的十八大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在农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当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具有13亿人口、农民实际仍占大多数、城乡发展极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农村发展依然滞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农业现代化仍然是整个现代化建设的短腿,“三农”问题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与难点。十八大报告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强调要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通过什么途径、依靠什么力量、采取什么办法来推进和实现“一体化”、“四化同步”?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作用就是重要的现实选择和可靠力量。大力支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推进发展现代农业、服务引领农民参与现代化进程、促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我们一定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高度,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四化同步”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形势新任务出发,科学认识农业产业化新的时代使命、新的发展要求。

       一要适应我国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中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经过长时间、大规模的转移,尽管目前在总量上仍处于过剩状态,但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短缺矛盾日益显现,青壮年劳动力紧缺的问题十分突出,关键农时缺人手、现代农业缺人才、新农村建设缺人力问题日益普遍。我国城镇化正处在快速推进时期,农村劳动力将持续向城镇转移就业,更多的农民工将在城镇定居落户,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没务过农、不会务农、也不愿意回家务农,农村后备劳动力大多也不可能留乡务农,农业劳动力素质呈结构性下降态势,“谁来种地”、“谁来养猪”日益成为制约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大力培养适应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新型经营主体显得尤为紧迫。发展农业产业化,以企业为龙头,以专业合作社为龙身,以广大农户为龙尾,是培育和带动新型经营主体的有效形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农户生产作为“第一车间”,通过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基地,辐射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生产、进入市场,可以增强农民的生产技能、管理知识、市场意识和法制观念,培育造就一大批新型经营主体、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为解决今后“谁来种地”难题作出实际贡献。

      二要适应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快转变的大趋势,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发展形态的变化和农业市场化程度加深,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农业生产领域加快向产前、产后延伸,规模经营比例明显上升,种养大户、专业农户明显增多,畜牧水产养殖业规模化水平已达到50%以上。过去适应小规模分散经营、传统种养为主的农业经营体系,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生产力发展新的要求。随着农业生产环节的不断分化,分工分业已是大势所趋,对农业生产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实践证明,越是规模经营,越需要社会化服务;越是市场化程度提高,越需要社会化服务。长期以来,分散农户一直满足于自给自足式的小农经济模式,既没有接受社会化服务的习惯,也不能承受社会化服务的成本,所以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严重滞后,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另外,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不可改变,土地流转在一定时期内不可能太快,经营规模也不可能太大,规模化经营与小规模生产并存、“大农”与小农并存的格局将长期存在。这就迫切要求建立与新时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能够依托龙头企业将农户组织起来、带动起来,龙头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为农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服务;为农户销售农产品提供收购、仓储、保鲜、运销等市场服务;为农户发展生产提供贷款担保,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对农户开展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培训,从而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共舞、共进、共富。

       三要适应我国农业成本提高、比较效益下降的挑战,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在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中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正从低投入、低成本向高投入、高成本转变,加上农业劳动生产率不高,带来农业比较效益持续下降,特别是种粮比较效益过低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农民增收、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产业化,可以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技术水平、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增加农业产出、提高劳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可以将农业产业链条向上游延伸、向下游拓展,促进产加销、贸工农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拓展农业的增值空间;可以通过把农民在各产业链条上组织起来,扩大就业,分享经营收益。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家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但不提倡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的土地。龙头企业要带动农户发展,而不是代替农民生产。我国发展现代农业,不仅要提高劳动生产率,还要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民充分就业;不仅要解决农业问题,还要解决农民问题;不仅要提高农业效益,还要稳定粮食生产,避免“非农化”、“非粮化”。

      四要适应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在推动城乡改革联动中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依然较大,工农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仍然是最大的社会结构性矛盾。我国城乡分配不平衡,城乡差距扩大,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城乡资源要素交换不平等造成的。尤其是在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资源要素受趋利性影响,更容易从农业转向工业、从农村流入城市,要素城镇化超前,农民城镇化滞后,农村资源过多地流向城市,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突出问题。应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加快城乡改革联动,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与合理配置,推动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发展农业产业化,可以将工业和城市的先进生产要素、经营理念、管理方式引入农业,与农村的土地、劳动力、原料等资源有效结合、优势互补,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等行业的兴起,从而有效突破工农脱节、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搭建一个工农城乡之间资源要素平等交换的有效平台,打通资源要素导入农业农村的通道,促进资源要素在工农城乡之间良性互动,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农民与市场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把资金、技术、人才带入农业农村,把农产品、农民带入市场带入城市。可以说,农业产业化是促进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城乡交流、互动、融合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城乡改革联动的推动力量。

    三、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10号文件,按照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部署,以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市场需求为坐标,加强农业产业链建设,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10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重点行业领军企业;创建500个主导产业更加突出、集聚效应更加明显、产业链条更加完整、辐射带动能力更加显著的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订单农业覆盖面扩大到50%以上,采用合作、股份合作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的比重达到45%以上;辐射带动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比重超过50%,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达到4000元以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在培育行业领军企业上取得新突破。要在粮棉油、肉蛋奶、水产和果蔬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培育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领军企业。鼓励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使龙头企业真正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

      二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上取得新突破。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逐步实行合同可追溯管理。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有效对接,鼓励龙头企业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合作社以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形成产权联合的利益共同体。探索试行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三要强化农业产业链构建,在推动产加销各环节融合发展上取得新突破。鼓励龙头企业加大原料基地投入,建设高标准原料生产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强化质量控制,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发展连锁直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建立“从餐桌到田头”的质量可追溯机制。

      四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在提升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上取得新突破。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龙头企业消化吸收和掌握行业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工艺,开展集成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与基地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支持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五要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在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上取得新突破。要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动企业集群集聚,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明年,农业部将认定第二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物流信息、品牌推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示范基地发展水平。

      六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强化工作职能,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制度,健全农业产业化调查分析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经济运行预警监测体系。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兼并重组、上市融资、订单基地贷款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等方面,认真研究扶持政策,争取有所突破。要加强培训工作,从明年开始,农业部将组织开展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轮训,进一步提高龙头企业整体素质和示范引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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